为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定本制度。
一、 党务公开的内容
包含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三大部分。
1、长期公开内容:
包括党组织任期目标、组织设置、党政班子领导成员基本情况以及学院发展规划、学院“三风”建设情况。
2、定期公开内容:
⑴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安排,每周公开一次。
⑵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和党政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分管工作完成情况,每学期公开一次。
⑶党员发展情况(接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每年公开一次。
⑷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⑸学院财务收支、绩效工资发放和教职工考核等,每季度或每学期公开一次。
3、及时公开内容:
⑴学院重大事项决策:党委下发的有关文件,党委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⑵党员发展和转正事前公示。
⑶各类先进评比:评优选先初定推荐名单和最终确定名单。
⑷教师职务晋升、教师职称评审等情况;
⑸对干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对教职工聘任和奖惩、职称评聘、学院重大决策等内容。设立光荣榜和曝光台等栏目,把师生中的好人好事及群众的表扬信,文明班级评比等公布于光荣榜中,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存在一些问题以照片或文字的形式公布在曝光台中。在学院醒目位置设置党务政务公开信箱,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等,进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