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层次内容,拓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促进资助育人工作,学校设立本科生科研助理(以下简称“科研助理”)岗位,为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本科生提供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接受教师辅专业导的实践机会,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与科研创新能力。为做好“科研助理”岗位的申报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是“科研助理”岗位实施办法的领导机构,具体工作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及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对“科研助理”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监督与评价,负责审核发放科研助理勤工助学补助,对“科研助理”情况进行归档与备案。
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科研教师的动员工作,为学生提供、创造参与教师科研的实践机会和岗位,组织科研教师选拔“科研助理”,做好参与此项工作的教师考核与激励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并考核本学院“科研助理”的工作情况。
二、科研助理岗位的申报与审批
“科研助理”岗位的申报,采取科研项目征集、学生报名选项、科研教师选聘、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等程序。
1.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科研项目的教师,征集本科生参与的科研项目,并汇总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通过校园网公告科研助学岗位及相关要求;
3.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生在资助中心网站下载《本科生科研助理申请表》,填写后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院向科研教师反馈学生申报情况,并组织科研教师以面试方式择优录用“科研助理”;
5.学院将填写完整的《本科生科研助理申请表》交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由学校发文确认。
三、管理规定
(一)“科研助理”
1.服从学校、学院及科研教师的工作安排;
2.珍惜机会,养成科学、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
3.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科研工作相结合,促进学习与工作全面发展;
4.主动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5.认真做好《科研日志》的记录,主动及时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
(二)科研教师
1.科研教师要重视对“科研助理”的思想品德教育和科研能力培养;
2.每位科研教师选聘“科研助理”的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
3.要合理安排“科研助理”的工作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上课;
4.严格要求“科研助理”,规范科研行为,确保人身安全;
5.明确研究内容和任务,定期保持工作研讨与交流;
6.认真做好“科研助理”的《科研日志》检查及考核工作;
7.科研教师在每月给予“科研助理”一定补助的基础上,还应结合学生实际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四、考核与资助
1.“科研助理”的工作考核由科研教师考评,每学期末填写“科研助理工作考核表”一并与《科研日志》报学院审查;
2.“科研助理”不认真履行其职责的,科研教师有权辞退,被辞退学生在1年内不得参评任何奖助学金;
3.根据“科研助理”工作量及科研教师的考核,课题组每年给“科研助理”发放500-1000元补助,学校按1:1配套。补助发放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统一负责。
附件: 1.本科生科研助理申请表
2.本科生科研助理工作考核表
3.本科生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4.本科生科研助理科研日志
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