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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50569.com教学督导工作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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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50569.com教学督导工作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过程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我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推动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学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教学督导活动。

一、组织机构

    院教学督导委员会是院长领导下的教师教学评价组织。督导成员根据每学期督导对象,聘请本学院及其他学院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

二、督导对象

    1.因晋升职称需要教学督导的讲师以下(包括讲师)的主讲教师,应按规定时间由个人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

    2.根据学校对主讲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安排而进行质量评估的主讲教师。

    3.新上岗的青年教师和开新课的教师。

    4.根据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学院认为有必要督导的教师。

    5.学生评教在院排名后5位的教师。

    6.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

三、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教学督导委员会代表学院履行教学督导职能,负责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2.研究、制订教学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

3.协助学院监督、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运行秩序、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试卷抽查及各类考试的检查工作。

4.参与学院专业调整、教学计划修订及教学工作会议等重大事项的研讨及论证工作。

5.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的有关情况,向学院提出加强与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

1.积极参加教学督导委员会活动,努力完成督导委员会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2.承担和完成以教学纪律、考风考纪、教学质量评价为内容的督导工作。

3.有计划有重点的抽查有关教师的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案、毕业实习、毕业论文以及学生作业、实习报告的批改情况,并及时向授课教师和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4.定期交流、总结工作经验,对完成的督导工作写出书面报告提交督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