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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50569.com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措施

(修订稿)

一、总 则

为不断提高我院本科教学水平和保证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使本科教学在教学质量目标确定,管理职责界定,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等方面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并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质量监控机构、责任人、职责

(一)学院教学委员会是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领导机构,其在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1、依据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统一领导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办法实施细则的制(修)订和实施;

2、监督学院各工作机构将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和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体系的每项内容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3、根据教学管理要求和教学评估情况,针对学院具体特点,制(修)订保证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

4、提交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年度报告。

(二)学院本科教学质量责任人

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分管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的副院长对院党总支书记、院长负责。院教学干事、团总支、各教研室、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对学院分管教学、学生、行政管理工作的院领导负责。

学院成立以院长、党总支书记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的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制订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目标及其质量指标,并否则实施;

2、制订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子目标和达到质量指标的计划,并否则实施;

3、负责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记载、整理和上报;

4、根据学校监督系统的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和改进,提交本科教学质量学年度报告。

5、完成学校及学院二级教学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院(部)各责任人的主要职责如下:

1、院长

1)明确学院和本学院各专业在本校的地位和在国内外同类学院、专业中的地位;

2)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本科教学工作思路;

3)明确学院各部门职责、权限,将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体系中每项基本内容落实到学院相关部门的职责中;

4)督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的实施;

5)制订本学院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

6)制订能够保证本科教学质量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保证教授为本科生授课,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考核,组织教师的定岗或聘用工作;

7)保证教学经费包括教学活动经费和专业建设经费等的投入;

8)检查教学经费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并将检查分析结果报学校教务处、财务处;

9)检查教师考核工作并做出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教学需要的评价;

10)审查实验室建设方案并督促实施;

11)主持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

12)主持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自评工作;

13)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工作。

14)制(修)订学院专业设置和建设规划;

15)组织新专业申报;

2、分管教学的学院领导

1)组织制(修)订专业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并组织实施;

2)制订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实施双语教学;

3)制订人才培养中的业务培养目标;

4)负责专业建设工作;

5)负责本科教学的教师管理工作;

6)制订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务处;

7)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编写教材和实验指导书,制订教材选用办法;

8)组织各类教学改革课题的申报和检查;

9)按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学生进行校内外实习;

10)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3)负责课堂教学质量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11)检查教学设施建设是否满足教学要求,并将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国资处和基建处;

12)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制订的专业评估(认证)和专项评估要求做好自评工作,根据评估结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方案报学校教务处;

13)组织教学质量监控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3、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

1)根据人才培养的全面目标,制订实施办法,实现对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的培养目标;

2)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学生奖惩工作,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艺活动、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活动;

3)组织本科各年级学生进行学生对本科教学满意度的问卷调查,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分析,对毕业生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

4)做好招生宣传与咨询工作。

4、分管财务的学院领导

1)保证学校下拨的本科教学经费全部用于本科教学,并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本科教学的投入;

2)按学期、财务年度汇总教学经费使用状况;

3)撰写本科教学经费使用财务年度分析报告并报财务处、教务处。

(三)本科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实施的责任人是教师。

本科教学环节的设计与实施的责任人是教师,教师在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各环节(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考核等)和实践教学(实验课程、课程内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或设计)时要工作规范、认真、高效、达到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教书育人。

三、本科教学质量监督系统及其监督方式

(一)对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是本科教学质量监督系统。主要由全院师生、教育专家、管理专家、教学督导委员、用人单位等组成。

学院组成以专家、教授为核心的学院工作分委员会或工作机构,包括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督导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年终考核领导小组、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验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监督委员会等,对学院的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改革、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和决策。通过咨询与决策环节、管理执行环节、质量评估环节和信息反馈等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质量评估环节由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委员、任课教师、学生信息员及全体学生组成,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直接参与评估。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准备工作、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辅导答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考核等),以检查、听课、座谈、问卷等方式,对学院教学情况、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评价和结果分析,做到广泛准确地收集教学过程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优化教学过程控制。

(二)本科教学质量监督系统的监督方式

1、日常监督:学院负责对本科教学质量保证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2、定点监督:学院教学机构、督导等对本科教学的质量控制点进行定点监督;

3、定期监督:由学校各职能部门或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定期组织的管理评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业评估、专项评估及工作检查;

4、公众监督:学院采用多种渠道(包括电话、网络、信访和来访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对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

四、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的实施

教学质量目标和管理职责的内容主要有:学院定位和办学思路,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职责、权限和沟通,管理评审,教学评估,公众监督等。

(一)学院定位和办学思路

学院定位和办学思路的责任人是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执行责任单位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发展规划,明确学院的定位和办学思路,制订相应的措施,保证学校政策的执行及学院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质量目标

1、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制定和落实的责任人是院长,执行的责任机构为学院教学委员会,教研室、教学实验中心、教学管理人员具体执行。

2、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社会发展的需求、学校及学院的定位,明确人才培养指导思想。

3、遵照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理论知识、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实践训练及能力培养等方面的质量目标和要求,依据学院专业特点,制(修)订人才培养目标,报学校批准后予以执行。

()专业结构调整与新专业申报

1、专业建设与专业结构调整责任人是主管教学院长,通过组织开展对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的调研,提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建议意见。

2、根据新专业申报的有关规定,组织讨论新专业的申报和做好新专业申报的准备工作;

3、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做好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

()职责和权限

1、职责、权限和沟通项目的责任人是院长,执行责任机构是学院教学委员会。

2、学院教学委员会应明确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监控与评估工作中各工作机构和个人的职责、权限。

3、学院教学委员定期和按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对过去的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商讨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打问题,布置今后的工作。

(四)教学评估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制定的专业评估(认证)、专项评估的工作计划,并做好自评工作;

2、根据反馈的评估结论和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做好改进工作,并报教务处。

(五)公众监督

通过网站、信访、问卷及学校教务处反馈信息等渠道收集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对学院定位、人才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职责和权限等项目的反映,接受对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的公众监督。

五、教学资源管理的实施

(一)学院教学资源管理的责任人是院长。

(二)教学资源管理的内容主要: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教学经费管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

(三)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

1、检查和分析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本科教学需要,体现师德和敬业精神,保证本科教学质量;

2、检查与分析本科教学教师工作管理能否保证本科教学质量;

3、将本科教学师资队伍情况的评价结果上报学校主管校长及有关职能部门;

4、根据学院学科发展要求及上级部门反馈信息,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包括教师学习和培训、人才引进等;

(四)教学经费管理

1、检查本科教学经费是否满足教学要求;

2、将本科教学经费情况评价结果上报学校主管校长及有关职能部门;

(五)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1、检查和分析本科教学实验室是否满足实验教学要求,包括现有实验室面积、基本设施、实验仪器、实验耗材等;

2、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学院实验设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将本科教学设施情况评价结果上报学校主管校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一)检查教学基本建设所需经费的到位和落实情况;

(二)检查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情况,对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三)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价;

(四)检查校内外实习和实践基地的质量和数量是否满足教学要求;

(五)将以上各项监督结果上报学校主管校长及有关职能部门,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改进。

(六)教学改革与研究

1、组织教师进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体系和方式、教育理念等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并检查落实情况;

2、组织教师申报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监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就其效果进行上报教务处等职能部门。

六、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

(一)教学过程管理

学院教学过程管理的责任人是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院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政治辅导员、教学秘书及全体教师是教学过程管理的事实者。

教学过程管理的内容主要有以下项目:培养方案制订、招生工作、培养人才全过程和教学文件档案管理。

1、培养方案制订

1)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制订项目的负责人是主管教学院长,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具体调研、监督和负责制定。

2)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上报学校教务处及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3)学院教学委员会定期检查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适应学院学科发展及社会发展的需求,并根据学校教学委员会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做出修订。

2、招生工作

1)根据学科发展、教学资源利用情况,向学校提出招生人数和要求的建议;

2)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

3、人才培养过程

人才培养过程监督项目的主要有:课堂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实践教学质量过程监控,思想政治工作、学风建设、学籍管理检查,体育教学质量检查。

1)学院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学院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包括:教师执行教学进度的情况,教师按课程表教学的情况,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检查的执行情况,考试管理和考场纪律情况,任课教师是主讲教师资格;

2)落实学校及学院听课制度,检查学院领导、教学督导委员、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听课情况,并将收集和整理的听课意见反馈到任课教师;

3)落实学校及学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实践教学内容,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毕业论文(设计)、实践环节的计划落实情况,实践教学内容和体系是否符合本科教学质量要求,并就执行情况向学校教务处等汇报;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4)落实学校规定,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和实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措施,开展学风建设、第二课堂和建设良好校园文化氛围工作,并对实施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根据学校相关部门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4、教学文件档案管理

1)根据学校教学文件归档要求和规定,做好教学文件、教学成果、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2)根据学校教务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就资料归档管理的规范性、理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

(二)教学过程管理的质量监督

1、每学期末就教学过程管理各项目做出期末工作报告,上报教学过程管理的责任人及执行部门和教务处;

2、每学期末提出对教学过程管理各项目实施定点监督的学期监督报告,上报教学过程管理的责任人及执行部门;

七、教学质量监控、分析和改进的实施

(一)教学质量监控

1、学院教学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监督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教学督导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年终考核领导小组、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财务监督委员会等机构具体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有:

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

2)实践教学质量监控;

3)毕业论文质量监控;

4)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与申报。

(二)教学质量专题分析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具体安排,进行学生生源质量分析、考试分析、各年级本科学生问卷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毕业生的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

(三)教学质量的改进

1、对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做好记录;需要整改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2、针对定期监督、定点监督和公众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预防、纠正和持续改进的措施,并报教务处备案。

本办法已于20123月修订,并通过全院职工大会,自20124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