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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50569.com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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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50569.com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一、总则

1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的课程,培养知识面宽和适应能力强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计划实施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双专业、双学位”制度。

2 双专业是指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3 双学位是指与主修专业学位不同的学科的学位。

二、申请条件、时间及审批程序

1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甘肃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可以申请我院本科第二专业/第二学位:

1)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组织纪律性强,勤奋学习,身体健康。

2)原专业学习过程中没有有补考、重修课程,原专业课程平均分75分以上;

3)完成普通化学A、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4)原专业学习过程中期末高级班英语成绩75分以上;

5)原专业高等数学科期末综合成绩70分以上;

6)原专业所修专业基础课中,学时数和难度与本专业相同或高于本专业的学分可用于本专业学位申请,难度和学时低于本专业专业基础课要求的需要重修。

2 申请时间:

学生一般可在第二学期提出修读申请,从第三学期开始修读相关课程;也可按规定先行缴费选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课程,主修专业毕业前提出修读食品科学与工程第二专业的申请。

3 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经原所在学院审批和澳门永利50569.com复审后,由教务处审批并公布。

二、培养计划与教学组织

4 培养计划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双专业”(35学分)、“双学位”的培养计划(57.5 学分)执行。“双专业、双学位” 制的修业年限为 24 年。

5、报名参加“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于9月份注册入学,修读本专业学生人数如超过20人,将单独组织教学,学生数少于20人的,安排到普通全日制班级跟班就读。

四、教学管理

1 学院负责制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培养计划和课程互认规范;负责双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日常教学管理;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建立获准修读“双专业、 双学位” 学生的学籍档案 (档案形式与学校其他本科专业相同)

2 教务处负责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计划的审定、学生申请资格审核、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3 学生可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课表、教学进程安排表选择课程(含实践环节)插班修读; 并于每学期开学1周内将本学期选定修读的双专业课程名称交学院,由学院报教务处核准备案。

4 对于学生修读的本专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通)课程必须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一)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中出现的课程(实践环节)之间名称(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考核合格;否则,不能互认;

(二)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替代课程学分少的课程;学分少的课程替不能代课程学分多的课程;

(三)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 ,课程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互认,且可以替代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替代必修课;

(四)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替代考查课程,但考查课程不能替代考试课程;

(五)符合上述原则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向本专业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甘肃农业大学课程免修单》 ,经本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澳门永利50569.com复审,报教务处核定备案。教务处将审定结果通知学生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所在学院及申请者本人。除经审定可以互认(替代、免修)的课程(实践环节)外,学生应参加听课等全部教学活动,参加考试(考查),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各门课程(实践环节)的学分。对于某些因部分内容与已学课程有重复或适于自修的课程,学生可办理申请免听或部分免听的手续,但必须参加考试。

5 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习,应向澳门永利50569.com提交退读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相关学院。

6 学生取得“双专业、双学位”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实践环节)学分,并已具备学校授予本专业学位资格,即可向双专业澳门永利50569.com提出第二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7 修读“双专业、双学位”且申请获取双专业毕业证书的学生,必须修完双专业的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含实践环节)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申请双学 士学位的学生必须修完双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含实践环节),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8 “双专业、双学位”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本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五、证书发放

1 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双专业、双学位”的学习、 达到学校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要求,且主修专业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由学校颁发双专业、双学位本科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 主修专业未获得毕业证书则不颁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主修专业未获得学位证书则不颁发第二专业学位证书。

3 学生第 4 年毕业时主修专业合格,但第二专业未达到毕业要求,可先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第二专业达到毕业要求时,再以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换取双专业、双学位证书。